2017年的最後一天,星期天,居然有人穿著“聯署罷免蕭美琴”的橙色馬甲走在瑞穗鄉的街道上孤獨地嚷著”聯署罷免蕭美琴“,請問,蕭美琴做甚麼錯事了?我追上去問了一下。
蕭美琴是誰?維基百科顯示:
萧美琴(英语:Hsiao Bi-khim,1971年8月7日-),生于日本神户市,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外交家,民主进步党籍,曾任第五、第六及第八届立法委员、国际自由联盟副主席、亚洲自由民主联盟秘书长、民进党中央党部国际事务部主任。现任立法院第九届立法委员、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新境界文教基金会副首席执行官。
2016年在第九届立法委员选举中,以53.77%的得票率当选立委,得票数为民进党首次在花莲县过半、也创下该选区的新高。
據我和瑞穗本地人的交流,蕭美琴常在花蓮農村走動,關心本地人,在農民心中有很高的評價,所以上次選立法委員,能拿到53.77%的票。
至於罷免程序,據下圖這位阿姨介紹,罷免有三個階段,提案需要1%的選民,連署有兩個月時間,要達10%,投票總人數要達25%。25%的人投票後裡同意罷免比反對罷免多就算通過了,罷免成功。
至於罷免理由,據下圖這位阿姨介紹,這位阿姨認為蕭美琴支持同婚平權有違民法; 認為蕭美琴接受來台推銷核災食品的日本政客,為日本政客站台值得彈劾; 認為蕭美琴在蘇花公路改造工程用環境評估程序阻撓工程進展;認為蕭美琴在台灣的預算達4000億的基礎建設規劃之“前瞻計劃”裡僅為花蓮爭取了100萬;
在網上搜索到更具體的罷免理由:
一、罷綠委、救台灣~對民進黨政府的不信任投票;二、蕭美琴一味配合黨意,違反民意;三、花蓮觀光人數銳減,百業蕭條;四、交通、教育四大改善完全沒做到;五、民進黨在野反核四、執政挺核災食品,罔顧人民健康;六、無法振興經濟,拒絕傾聽人民的聲音;七、同性婚姻法提案造成社會對立;八、民進黨長期阻撓國家發展建設;九、人民的選票可以讓你上台,做不好也可以讓你下台。
但這些罷免理由不像是選上去後不乾活或乾壞事的情況,而像是反對黨在選舉前表達的反對理由啊。不像“罷免”,而像是“倒閣”。
我去“守護花蓮正義聯盟”的Facebook看了一下,才303個按贊,而聯署需要2萬人,這任務還真艱巨。
我還要了一份連署表格,不過我是湖南居民,沒有資格。
蕭美琴的潛在敵人比較多元,花蓮有當地的中國國民黨勢力和國王家族,外國有對民進黨有敵意的中國共產黨,這些海內外勢力為“守護花蓮正義聯盟”提供的支持也不可小覷。雖然能拿到53.77%的票,蕭美琴你不得不防啊,要“出來面對”,人家有錢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