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怒怒不如众怒怒,经过几天的“PostShow专题报道”之后,终于有了更多的Blogger响应这个话题,希望这次专题能够让PostShow重视“创作共用”协议。
JoyChan一直坚持沉默,但PostShow的其它成员不再沉默了。PostShow的负责技术支持和提供服务器的Shunz在他的Blog上介绍了PostShow的历史:
Postshow的开始的名字为“BoingBoing in China”,从2005年5月份至今已有将近1年半的时间了,从Postshow最初这个名字一看就知道是要模仿“Boing Boing”,所以网站的定位也是“精彩和有趣”,提出了一些比较有成效的口号,如“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等,而且Postshow在国内的群体BLOG中 也小有名气,但是,在一开始的激情过后,Postshow也暴露出来了不少问题,从最开始就我和Joychan两个人,到公开招聘编辑,到与 zhanbin的PoseShow合并,PostShow的团队越来越大,但是内容的质量却渐渐不行了,某些编辑一味的追求数量,许多不符合 PostShow定位的帖子和一些有明显错误的帖子都发表出来了,为此,团队内部出了一个编辑规范,对措词用语、内容定位以及原文链接,甚至TAG的用法 都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但是,除了一开始大家还比较严格的按照规范发帖,时间长了后,发帖又开始出现质量下降的趋势。1年半以来,团队内部讨论与合作的平 台从最初的QQ群到i170再到Google Groups等,始终有成员不适应某一平台,众口难调。
也对成员组成作了介绍:
昨天,在我写上个帖子的时候,zola又写了两篇关于Postshow的帖子(1,2),并且开始对Postshow追根究底,并扯出了dancemoon对Postshow的误会,为了避免误会继续扩大,我觉得有必要在此澄清一下:
1、关于Postshow的团队。Postshow三个创始人分别是Joychan、zhanbin和shunz,陆续加入的成员或曾经的成员有biantaishabi,norasun,ranhoo,tenfire,旧烟斗,桑葚,令狐葱,Danny,dancemoon,aiwa99,ahgua,束,平生一笑, 瘦青蛙等等(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可能有遗漏)。一开始商谈的分工是Joychan负责内容和编辑管理,zhanbin负责宣传推广和组织活动,我负责 技术支持和提供服务器。前期比较活跃的成员有biantaishabi,norasun,ranhoo,旧烟斗等人,后期比较活跃的有旧烟斗, ahgua,aiwa99等人,是否活跃是据我的印象,可能有所偏颇。
我个人认为,他们这个团队的成员质量有问题的至少有两个人,一个是JoyChan,一个是aiwa99,其它成员要么是有好印象,要不就是不认识。Shunz、zhanbin、桑葚、平生一笑和旧烟斗这几个是熟悉的ID。对JoyChan不熟悉,虽然最近调查过他,对他也没什么好印象,aiwa99就更值得鄙视了,你看他到PostShow是怎么代表PostShow说话的:
一切都源于这张加了水印的图片……
今天突然收到同伴极地之光的留言,要我取消在图片上加盖水印,因为上网时间的差异,所以不能够及时了解极光的用意。依旧习惯性地打开了FeedDemon,悠闲地去挖掘有趣的东西。猛然间看到了TinyFool的这篇《为什么我们需要周曙光这样的网络胡闹者》,方才明白过来。没有心情去研读这位Zola的几篇洋洋洒洒的大作,也不想自己一个习惯性的小动作给PostShow这个大集体制造过多的麻烦,所以,仅在这里回应Zola那几篇出于好心,却同时让我觉得是打着正义的幌子的无耻漫骂的文章。
首先,我要对这张被我加了PostShow的水印的照片进行一下解释:其一,我没有Zola所谓的侵权故意,本人对照片加以水印纯粹是为区别于自己 的Blog上引用图片与PostShow上有冲突时的一种区别,同时也可以让PostShow上的图片稍显正规;其二,这张图片加水印纯属我个人行为,与 PostShow这个大集体无关,如果Zola还没有能尽情发泄自己的“正义”怒火,那么请Zola向我个人开炮(本人的Blog地址在这里),我个人不愿看到一直都在小心翼翼处理版权问题的其他PostShow的同伴们因为我的个人行为而受到莫须有的攻击。
其次,在这里我谨向所有认为我的这一不慎行为为严重侵权行为的朋友表示深深的歉意,也向因为这次时间而受到牵连的其他PostShower们说一声抱歉。
最后,我个人希望大家可以继续一如既往的支持PostShow,希望大家不要因为我个人的失误而对PostShow做出错误的评价。
显然桑椹已经不和这样的不懂规矩的小毛孩一般见识了,应该早就退出PostShow了,不然也不会发表这样的内容:
不知道Shunz和zhanbin等人为什么会容忍aiwa99这种”一个习惯性的小动作“?你们没有监督自己的成员的责任吗?难道你们也认为他的行为“与 PostShow这个大集体无关”? 希望你们能够净化一下你们的队伍,免得被一粒老鼠屎弄坏一锅好汤。
附:相关的BLOGGER的的文章:
Daniel:
《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aiwa99你这次太不厚道》 http://www.uuzone.com/blog/chouti/140073.htm
郝培强:
《为什么我们需要周曙光这样的网络胡闹者》 http://blog.donews.com/tinyfool/archive/2006/10/16/1061236.aspx
Shunz:
I’am Back! http://www.shunz.net/2006/10/i_am_back.html
关于PostShow http://www.shunz.net/2006/10/about_postshow.html
aiwa99:
PostShow_aiwa99回Zola书 http://www.postshow.net/2006/10/postshow_aiwa99zola.php
猛禽:
zola VS. postshow http://borland.mblogger.cn/raptor/posts/32909.aspx
postshow的问题简单地归结为内部合作的问题较为准确,加强CC协议的宣传是有必要的,希望每位博客加上CC标识的时候能够认真阅读并理解。
Postshow的团队管理确实比较松散,而且国人对cc协议的认识往往比较肤浅,在这件事情上,postshow确实有失误。
客大欺店 店大欺客
嘿嘿,我这儿还有猛料,zola可以一用哦~
http://chinese.wsj.com/gb/20061017/bch092017.asp
华尔街日报上的内容,已经声明了“本栏目文字内容归道琼斯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可是:
http://www.cnbeta.com/modules.php?name=News&file=article&sid=16867
http://www.pcpchina.com/news/list.asp?id=17088
哦 我是刺骨 刚发现 出现个这样事
大脑例假了 你也一起来吧 休息休息
楼主:
桑椹根本就不是PostShow的成员,调查清楚了再发吧,免得惹人笑话.
曾经的成员有桑葚,这是shunz说的。shunz会弄错吗?
有人还不太明白什么叫做创作共用啊。应该上一课。
我虽然也在 postshow 发过一两个帖子,但是算不上成员。shunz 邀请过我,但我不记得是否答应过了。后来 shunz 把我加入他们的 google group,我以为会看到 horse,btsb 等人,但是发现事情不是这样的,那时候就觉得很奇怪。
我只是在他们刚开始时有所 involed。看这个帖子
http://yanfeng.org/blog/605/
如果 poseshow 没有和 postshow 合并,也许会好一点。
我也记得当时桑椹没有答应加入, 只是说有空过来发个帖子玩玩。 那个时候还是horse的poseshow。
同样, 我也觉得如果没有合并可能会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