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一个成都朋友在GTALK上跟我聊天,他快毕业离校了,他说他被人”调戏”了,有人发邮件给他说喜欢他,我估计有人搞恶作剧,我就让他查邮件来源的IP,让他用foxmail把邮件下载下来然后看邮件头。今天,收到他的邮件,在征得他的同意后,我把全文转载到这里。我期望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理解和宽容,世界上就少了很多疯子。
嘿嘿,还记得我吗?我给那个神秘人物回了信,”劝导”他”自投罗网”,我也给他直说了我查到IP 了,你是我的大学同学,反正要毕业了,也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什么的,还鼓励他”爱要大声说出来”……
结果,你猜怎么着?呵呵,他居然回信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结果:真的如你所猜,他是个男的,而且是一个系上的,我认识他,关系一般,吃过几顿饭,不好不坏的那种。他在信中――确切的说――是向我表白了(汗~),而且他说他是同性恋,从认识我开始就渐渐的产生好感,直到现在实在忍不住了……
其实,同性恋什么的听我们同学说过我们学校有,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是他,他其实还是很帅的,比较高,比较壮,很结实的那种,他如果不”自白”,我完全不会相信!唉~世界就是这样。
对于同性恋,我觉得完全没有什么,更不会排斥,其实我还是有那么些好奇心,我回信给他,说哪天约个时间,我们聊聊,而且我也表明了我不排斥他,还把我的”同性恋观”告诉他了。他应该很高兴吧,当然也就答应了”聊聊”的要求。
呵呵,这个说来就搞笑了。那天本来约是在下午的时候见面的,但是我突然有事,搞到了”月黑风高”的晚上才有机会见面,而且那个时候教室、寝室是不合适的,只有在学校里找了个很适合”约会”的地方聊聊,唉~我都不晓得我是这么想的~
嘿嘿,对于他来说他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了~我问了他很多问题,从他怎么知道自己是到他的想法啊什么的都问遍了,总算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哈哈~
其实他那种人蛮难的,哦,对了,同性恋,据他说是天生的,所以他也很郁闷,还说下辈子绝对不做同性恋了。我仔细想想他们那种”爱情”可能更要比异性恋更要真诚和直接,纯粹一些,所以他可能也有些无法自拔。哦,对了对了,我最感兴趣的问题是”你喜欢我哪点,怎么会把我看上了?”他居然给我说的是:”就是喜欢,感觉我人还不错,样子他也觉得可以,所以就……”而且据他说,他爱我(原话)已经有 3年多了~~~
听到这我汗的不行!!我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的 EQ啊~不过仔细回想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是有那么一点对我很好的感觉~唉~晕死我现在。
最后,我给他说,我实在抱歉我不是你们那种人,不过,不过我绝对会给你保守秘密绝对不给任何人说,另外还是你要继续喜欢我,我没有意见,因为这是你的事情,但是,如果让我和你之间产生”爱情”的话,这个,很难。他点头,也没有强迫我什么,其实他也算轻松了很多。最后他提了一个要求:要我和他拥抱一下!汗,幸好哦~不是要强 X我!这个好办,没有问题啊!呵呵,他紧紧的抱着我,我其实也能感受到他的力量和温度,不过啊~我抱着他就像抱着好兄弟一样,没有其他的什么感觉~
我晚上也想,呵呵,我还是做了一件好事哈~
哈哈~
据说,《断背山》这电影也是说的这样的故事。在国外,有些国家承认同性恋合法了,在我们中国,同性恋还是不能结婚的。不过,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同性恋的。以前人们会把同性恋称之为变态,或是叫他们疯子,其实,多给点同情,这世界上就少了很多疯子。
“以前人们会把同性恋称之为变态,或是叫他们疯子,其实,多给点同情,这世界上就少了很多疯子。”
同意~ 虽然我也不是其中一员(汗一个), 但这个世界里爱什么人和怎么去爱都是自由的~
打赌这篇Blog会成为Zola你点击量和回复量最高的Blog,嘿嘿!
不妨碍别人的,就该得自由,这甚至不必希求别人的理解和宽容--我的看法。
呵呵。在大学的寝室夜谈的时候我的室友就是用“变态”来形容的
都大学生了
为什么还是那么苛刻呢
即使是别人“变态”,如果没有损害你的利益
你又有什么理由去说别人呢
扬子,咱们赌点啥呢?
我觉得,同性恋并不是很吸引人的话题.最吸引人的内容还是性和暴力,没办法啊,人都有嗜血的本性.
看完了,断背山(这是一部真正讲同性恋之间的爱情故事的,非常感人,推荐有兴趣的朋友欣赏)我也看过。
其实我和这封信的主人的观点差不多,没有必要排斥。
几年前我也遇到过信主人类似的事情,当时我也是一惊,那时我对GAY这个概念还是很模糊的。
当时我只是说做普通朋友可以。他也是理解的点点头。
看完断背山后,回想起一些身边的事,好奇心驱使我也不自觉的去查了一些有关GAY的事情,据了解到一开始GAY被例为精神疾病类,后来这方面的研究多了,GAY的这一学界认定完全已经被否定了。
据我了解到,GAY现象其实是一种正常的性别倾向,和一个人的成长环境有关,比如:有的家庭从小把自己的男孩子当成女孩子来养,来照顾。有的男孩子从小和女性在一起生活长大,久而久之,心理方面的变化慢慢偏离了。
毕竟每个孩子从小到大,关于性的知识一方面是从生活中获取,一方面是本能意识到的。生活中的体验和认识是不可忽视的,不知道我说的清不清楚。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相关资料了解。
其实好多人都有一定的同性倾向,只是有的人微弱一些,有的人强烈一些,对了,据说还有双性恋。呵呵。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俗话说:见怪不怪,如怪自害。也是这个道理,其实我们在看到这些事情是,大可不必惊讶,既然存在,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只要你深入去了解分析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理解的。:)
现在,在我看来,同性恋是非常正常的,他们除了性倾向和“常人”有所区别以外,其他方面都一样,他们甚至可以在生活中,学习上比我们更出色。这也是不难理解的。
总之,在我们讨论这方面问题时,希望大家能摆正心态,正确的去面对,不要让世俗的眼光去左右自己,另外GAY者,也希望您们在看到大家的讨论时,给予理解。你们是正常的,你们可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只要你们自己不去在意,你们一样可以正常的生活,并生活得很好。:)
看了断臂山,我被那里两个青年人真挚的情谊感动了好久,
我完全忘记了他们是同性恋,倒觉得是一对患难与共的朋友。
同性之间有这种特殊好感的决不罕见,这就像即使我是个女性我也同样喜欢和那些长得漂亮的女性接触一样;
人的外貌和气质及其他内在的品质是吸引他人与其成为朋友的主要因素,而不仅仅是性别,
有些人对这方面的认同高于了对异性的认同,这也许就是产生所谓同性恋的原因?
01年我去悉尼玩的时候特意去过一条据说同性恋聚居的街区,看到那些一对对的同性恋男人走在一起还是觉得满有意思的(好像一般都有一个剃光头)….当年同性恋可以合法结婚的只有荷兰和澳大利亚,每年悉尼还会搞同性恋大游行,全世界很多的同性恋都会浩浩荡荡的杀过来参加,搞成一个嘉年华一样,以致于说那几天会热卖一种平时装水果用的柳条框--游客买来垫脚看游行队伍。
希望未来的世界同性恋者不必偷偷摸摸的处于地下状态,也没有哪个地方以这个话题为卖点就可以搞狂欢节。 :)
Zola: 我们赌一顿饭好了,嘿嘿!
我同意说“最吸引人的内容还是性和暴力”,但你的Blog上并无此类内容,所以,我赌的是这篇Blog在“你的”日志里面会阅读和回复比较高。
我的BLOG有很多搜索”xingjiao”而来的日志,还有一篇”百度没鸡吧”的日志,那篇都已经超过6000的阅读量了,恐怕没有办法再让日志突破6000大关了,你输定了.
哎呀,怎么忘了你那篇调侃百度JB事件的帖子啊,我都转发给N个人看过的……..看来是要输定了,呵呵!
你最好把这个这篇日志转发给更多人看,或者去free.donews.com去造谣说徐静蕾没结婚是因为她是同性恋所以在中国没办法结婚,要不造谣说Keso也是同性恋,逼他们解释,然后越描越黑.这目标要找最大的下手:)
说白了还是教育问题,没人教我们这些。
说实话,我能成为一个宽容的人还真要感谢老天的眷顾,因为真的没人教我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