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百姓什么时候可以正当防卫?

2006年4月12日,法院、公安和一帮穿迷彩服的人强拆了西宁市城西区红波巷的霍家、祁家、王家弟兄两家的房子,孙家的孙周武老人拍摄了强拆过程,但是,胶卷被没收,可怜,被强拆了房子还不让人们知道,这是什么世道?现在孙周武老人的房子还没有被强拆,我们没有选择武力来抵抗的可能,但我希望能留下一些影像让人们相信政府是在任何场合都是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他们的公务。可惜的是,我们老百姓所有的对错,都是由政府来帮我们进行判断,我们普通公民的行为都要经过他们的”许可”,难道我们老百姓在光天化日下拍摄自己的家园都要经过他们的许可?老百姓是政府的”仆人”还是”主人”? 我要说,如果谁还说官员是人民公仆,这家伙就是在骗人。

对了,如果公民拒绝交出胶卷,法院的人和老百姓之间的斗殴算是老百姓的正当防卫吗?
如果老百姓和侵犯家园的人之间的斗殴算是老百姓的正当防卫吗? 
我真的很想建议这些老百姓进行武装抵抗,中国的法律里还有一条正当防卫的法律可以运用吧.

开发商亚楠公司打着旧城改造的幌子,享受着各项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却违背中央及各部委的通知,违法集资合作、合伙建造高级住宅楼。群众为了保卫家园,被拆迁群众进行阻拦施工。2005年7月到9月初,开发商雇佣黑恶势力,持棍棒对被拆迁群众夜间轮番作战,威胁、恐吓老百姓。下面的照片是群众在夜间用傻瓜式照相机拍摄的画面,在夜间混乱中闪光灯一闪就拍摄完成,混乱中他们无法找到拍摄者,这些照片才得以保存下来。

与没收胶卷相对比的是,这三个月期间,公安这些保护公共安全的家伙却不来没收这些统一服的不明身份的人的棍棒。

下图中这个正在大声斥责的年轻人身后的有胡子的家伙是不是很像《疯狂的石头》里的那个黑老大道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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