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憧憬时光的帮助下到南海半岛花园采访到了廖梦君的父亲廖祖笙,然后又去他家上网发了一些图片。还和廖梦君、廖祖笙合了一张影。
我晚上回到了广州,找了一个朋友,在他家住下,美美的睡了一觉。今天早上九点,在海珠广场和昨天约好广州黄埔的钉子户陆秀华女士,去看广州荔湾最牛钉子户,据说房主已经写好遗书了。
到了荔湾区,见到了破房子。下面有许多人在围观房子上贴的文件和遗书,我于是跑到前用我的经典的”左手盲拍”(为什么叫盲拍,因为CS游戏里有不开镜头就开狙击枪的方式叫盲狙,我这样不用瞄准就拍照片叫做盲拍)姿势自拍一张:
然后敲开房东潘伟业的门,潘伟业小心翼翼的打开”趟栊门”让我进去。我们聊了一下,拍了一些证据。
主要证明法院违法的证据在于:
- 根据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判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 根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1997年42号》文件,可以从这张图片看到: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是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
- 从这份法律文件来看,在民事诉讼中,允许法院使用暴力手段强制执行只有在处理债务纠纷时才可以使用,被拆迁人潘伟业又不欠政府钱,也不欠拆迁公司的钱,没理由强拆他的房子。也就是说,这个案子不是民事纠纷,就没有法律允许拆潘伟业的房子。
- 这个案子最大特点在于拆迁方亦官亦商,政企不分,官商一体,从这张图可以看到:
荔湾区人民政府的区长刘平以人民政府的”法人代表”的身份委托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执行逢源路房屋拆迁纠纷的拆迁补偿安置这些事, - 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欺骗潘伟业,把另外几个房屋所有权性质为”全民”的房子来安置他,并且那房子的地址是不存在的,广州根本没有”兰州路”,而潘伟业的房子的房屋所有权性质是”私产”:
具体案情我就不细说了,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政府违法的案子,官方媒体不会说,我就介绍一下,如果能有希望这社会变得更好的朋友愿意转发,那就更好了。有更多的中国人的关注就是给予潘伟业力量,给予关注就是为更美好的明天而祝福。
后来,我接到冯三七的电话,于是我见到了他,他是加拿大人,我和陆秀华和蒲靖宇先生和他一起吃饭。然后他给了我一个信封,赞助了我500元。后来又见到了北风和令狐补充,聊了一下广州荔湾最牛钉子户。看来已经有很多媒体关注这个多次用煤气瓶挡住暴力拆迁的潘先生了。还有人说,应该在人大会上弄一个提案,煤气瓶应该像火车票控制一样,实名制度购买,一个ID每个月只许买一瓶,不允许同时买三瓶:)
我和冯三七合影一张:)对了,他曾把我的Blog翻译成英文:)
我继续做公民记者,专挑传统媒体不报道的新闻来报道,我是从《伶人往事》越禁越火得到启发,越是官方不让报道的事情越具新闻价值,会越让人好奇。对了,我的行踪在我的Twitter有写,欢迎关注,欢迎广州的有Blog的朋友请我聊天吃饭:)欢迎提供各种形式的赞助,有朋友跟我说:
Levi: 如果你真的为了中国的民主化进程牺牲了 到时候给你献花~~怎么样?
Zola: 厚养薄葬吧,先把买花的钱捐给我:)
与其等我死了再给我献花不如再帮我手机充值:)我会开公每一个赞助者的名字和我的钱的来源和去向。除非有些朋友要求匿名。我有空的时候也许会再搞网上直播。欢迎收藏我的直播地址,https://www.zuola.com/zhibo.htm,最好是另存直播网页到电脑上,我担心直播页面也有一天会被GFW屏蔽访问。我会在Twitter上公布行踪,欢迎订阅我的Twitter的RSS Feed。
这么快就到广州了?
中国的钉子户太多了…
我曾经在郑州市区见到很多人在某建筑队大楼前挂横幅抗议拆迁。
红色的字,也许是血吧,真得很悲惨…
这么快就到广州了?
中国的钉子户太多了…
我曾经在郑州市区见到很多人在某建筑队大楼前挂横幅抗议拆迁。
红色的字,也许是血吧,真得很悲惨…
zola,如何给你捐款?
我过几天先去深圳再去珠海。
捐款的话,暂时不需要,我还有钱可花:)最好的支持就是你也开始记录你身边的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