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谈的开发者是流氓

我既然说了网谈的开发者是流氓,我当然要证明网谈的开发者是是不是流氓,他们又是如何流氓的。
且看下图,默认的复选框是被勾上的,这样就可以在趁评论者”不小心”而开始发送邮件,并可以责任归在访问者的”不细心”上。这和当年那些提供霸王条款的注册协议中的默认勾选”我同意此协议”有异曲同工之妙,也就是说,这就是一个流氓行为。这就是误导和欺骗。勾选不勾选应该是用户来作主,也应该由用户来动手。街头的流氓跟中学生借钱时都是这样:”兄弟,借钱买包烟抽。””他妈的,快点,老子又不是不还你!”这种情况下,默认也是”肯借”的状态,并且只是体面的”借”,不是有罪的”抢”,就算是别人怪罪,大不了还钱就是,怎么说都是体面的”借”的行为。但是,这个过程中,流氓如愿了,另一方却”不小心”放弃了自己作主的权利。所以,我也只是说网谈利用用户的惯性思维耍流氓而已,并没有说网谈有罪。网谈这种行为跟把重要的声明用小文字或浅色文字或其它语言的文字来骗过用户的行为一样,都是流氓行为。流氓总有理:谁让你不仔细看清文字?谁让你不懂英文?谁让你眼睛有毛病?

我点了不请自来的来自网谈的邮件中的搜寻更多时事通讯 | Unsubscribe 后显示的是:

Notifier

Address [email protected] added to opt-out list for blog “Wangtam”.

Return to Wangtam.

我没看懂这英文是什么意思,更没搞懂为什么其它地方都汉化了,为什么独独Unsubscribe这个单词没有汉化。

Fisker以前也批语网谈非常勤奋地推荐自己的每一篇文章,涉嫌利用抓虾的热文排行作弊。

我明白来自加拿大的CW到中国来是要赚钱的,但不要把中国人当傻子,若要人敬已,先要已敬人,企图糊弄他人是得不到网友信任的。你们CW想要搞市场推广可以,但不要作恶太多。更不要用Hung的这种宽容自己恶意猜度他人的态度来应付读者的批评:

有某些个人抓住这些细节进行嘲笑,虹表示可以理解,因为 CW 无论在流量、影响力和盈利状况上都相当出色,并且处于不断的上升趋势,要来挑剔 CW 的不是,确实难了点,不过这也是正好显示了某些人的心态

从上次我炮轰Hung”不谈政治是驼鸟政策,批判群体是肤浅行为“后Hung的回应来看,Hung只是顾左右而言他,说实在不算PK,我就觉得跟他PK实在没意思。我不想再花时间批评网谈,但看到Calon还那么有心的研究网谈,只好浪费一点时间。我虽然很讨厌虚伪的牛人,但我不愿意浪费时间跟空气一样虚无的ID作无谓的争执。眼不见为净好了。我希望任何人不要被我的观点所左右,你们应该保持你的思考的独立性,自己去作判断吧。

PS:很抱歉让一宁等朋友从我这里了解到PostShow和网谈的存在。我以后再也不提他们了。

22 thoughts on “网谈的开发者是流氓”

  1. to 小二:昨天我在火车上,下午四点才到家,晚上写了文章就睡了,我今天才看到Calon的文章,然后回应。难道我应该在前天就回应才不算是“马后炮”?你说“无理”那你来说说“理”好不好?我已经证明流氓是如何流氓了。麻烦你证明一下网谈并非流氓。

  2. 的确有这个问题,我都上过一次当了,我只怪我自己不小心,发表个评论填写那么多内容,妈的,好不容易填完写上该写的话就提交了,娘娘的,每多一条评论就要多一个邮件,还会给你发来“你错过XX几篇文章”之类的留言,操!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俺的Gmail也不是吃素的。Z Z Z

  3. Hung和网谈的问题和好坏,读者自己去判断吧。我没有帮别人分析的义务了。
    喜欢的他的人自然会喜欢他,讨厌他的人自然会讨厌他。
    真诚的人始终是真诚的,虚伪的人总会表现出恐惧。

  4. Gseeker也是这样,我只在他上面发了一篇留言无意中没有去掉后面的选项,现在邮箱里每天都更新的内容发过来,想退订都不可以。可能是CW整个程序的问题。但我应该怎么退订呢?

  5. 此文中你能找到一个没有汉化的单词:Unsubscribe。你去邮件中找这个按钮。再不行的话,点“report SPAM”或“报告为垃圾邮件”。

  6. 那个hung就是个小骗子专门骗国内年轻人的,他牛哄哄的吹嘘是什么基金经理, 什么海龟经历,什么写blog捐给孤儿院八成都是骗人的。 zola你去问问究竟有没有人真正认识这个家伙是谁, 他根本不敢亮相。
    不能理解这个人blog写的还行, 干什么要装成这种NB样子哄人,有什么利益可图。

  7. 原来zola最后没招了,也开始用马甲进行人身攻击了。我还以为真是PK,原来不过是忌妒别人的成功。想来一些人说得没错,要在国内做好事情,还真得远离你们这些人。

  8. 留个名字。
    楼上的要对说的话负责啊。pk到人身了。

    to fisker,你的http://www.x2y2.com/fisker/archives/06.10.31-Kaspersky.htm

    这里提供的key得到授权了吗?
    如果没有的话,你提供下载的目的又在那里呢?我认为,这和zhuaxia自我推荐相比,你破坏的是真正的“law”。

  9. 网谈的fans和马甲现形了,不知道这是正义感驱使还是利益驱使下的行为:

    名称: 知情人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IP地址: 62.75.139.197 | 日期: 2006 十一月 1,

    原来zola最后没招了,也开始用马甲进行人身攻击了。我还以为真是PK,原来不过是忌妒别人的成功。想来一些人说得没错,要在国内做好事情,还真得远离你们这些人。

    编辑 | 查看文章 | 仅删除这条评论 | 批量动作: 批准 垃圾 删除 推迟

    名称: 小安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IP地址: 204.13.236.244 | 日期: 2006 十一月 1,

    真是不懂装懂,弄个马甲出来忽悠也得弄清楚专业术语. 基金经理? zola你少笑死人了

    编辑 | 查看文章 | 仅删除这条评论 | 批量动作: 批准 垃圾 删除 推迟

  10. 我也中过gseek 的那玩意,本来我不怎么爱留言的,好不容易在gseek留一次,就被粘上了。ok,不我不知道怎么退订,我直接在gmail里spam了。

  11. Pingback: 剔思集
  12. 我认为,zola为了证明那两人是马甲而把他们的ip,email都公布的方法是没有诚信的。

    你不是说电邮“必填,且不会公开”吗?你把他们评论的后台信息贴出来不是公开吗?

    建议你在电邮选框旁边加上这么一句话“必填,且不会公开,除非本人认为你是马甲或者本人敌人的fans”

  13. 我有常识啊,那么我填我真的email就是傻了吧?到你这里留言为了不让你公开就要填假的地址吗?这句话你也应该加上啊?

    另外,可能被你改过的信息又怎么能拿来做证据来指摘人家是马甲呢?能改email你自然也能改ip了,这么说你对两个马甲的指正是缺乏可信度的,因为你自己承认自己能修改自己出示的证据。

    zola,请运用逻辑。

  14. Pingback: fisker's blog
  15. 1、马甲不会填真Email地址。这是常识。
    2、我悬马甲的尸体,这是惩戒,也是威慑。
    你都知道要拿真的证据指证人家是马甲,我这不已经拿出未篡改的证据了。你还认为我应该保护马甲吗?
    如果你对我不满,欢迎惩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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