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自
从逻辑发展以及历史意义上讲,第一个攻击点是专制统治,第一项要争取的自由是按照法律对待的权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合法权利,完全受另一人支配,被那人随意摆布,就是那人的奴隶。他是“无权’”,没有权利。如今,在某些野蛮的君主国里,在臣民与君主的关系中,往往实行这种无权制度。在这些国家里,人们虽然彼此间照惯例享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是对于国王却根本没有权利、全凭国王个人的好恶来决定一切。欧洲君主或大庄园主从未公认地享有过这种权力,但是欧洲政府在各个时候和各个方面却行使过或要求过原则上专制程度不稍逊的权力。例如,正常的法院是以正常的审判形式对一个人犯下的特定的罪行施加特定的刑罚,专制政府却按照本身的意愿和好恶,采取逮捕、拘留和惩罚等等法律以外的方式。今天的俄国以“行政”手段施加的惩罚就属于这种性质;旧制度下的法国以‘密信”实行监禁也属于这种性质;叛乱时期以所谓军法名义实行的一切处决,以及爱尔兰中止执行各种即时和公正的审判,都属于这种性质。这种形式的专制政府是17世纪英国议会的第一批攻击目标之一,人民的这第一种自由得到了《权利请愿书》以及《人身保护法》的确认。值得注意的是,这自由的第一步实际上正是要求法治。“处于政府之下的人们的自由,”洛克在总结整整一章关于17世纪的争论时说,“是要有一个长期有效的规则作为生活的准绳,这种规则由社会所建立的立法机关制定,并为社会的一切成员共同遵守。”
寒……刚才逛回来的时候看见上面的图片还以为浏览器缓存出错了……
不好意思,我借用这个图片,不知如何支付版权费用,先借用了:)
你能派上用场我很高兴,只是刚才很有趣意,我非常认真地检查并清空了浏览器缓存,并且愤怒地重新启动了浏览器,最后检查了图片的链接…… [stun] [weat]
另外刚才向这里发送多重TrackBack的时候出了问题,正在检查中……
呵呵。。我这个LBOG可以修改TrackBack地址以便发送多重的引用通知。
如果确实由于程序差异导致引用失败,你还是直接留个URL好了。。
你的精神令人敬佩,然而现实追究是现实。个人真的是很脆弱的。
说到宪法,推荐你读一下<http://www.intellecta.org/index.php?p=53>,也许会对社会现实多几分理解。
我再次读了<<它没宪法>>,我能读懂,我也读过部分<<中国农民调查>>,我能理解这个现实,但我不会屈服于现实.屈服于现实的都是普通人. [smile]
我只知道,中国有许多需要改变的,只有“知其不可而为之”,才能向我们的理想靠近.
我很羡慕西班牙人民,接位佛朗哥的末代帝王璜卡罗斯竟然结束了佛朗哥的法西斯统治,成功展开了民主化进程.
如果言论自由还不算的话,后面几项倒都是要备案的……伟大的国家,哈哈
哦,我已经忘记我们原来还有一部从来没有人当真的宪法了……
我发现学法律的人都不把法律真当回事,法律不会成为他们的信仰.只有我们这些老百姓傻乎乎的以为宪法会保护我们.原来法律只为上层建筑服务.
我觉得这张图片可以一直放在blog首页的右侧。
我刚才试了,图片放在右边影响布局.
放在最上边比较难看,下面就无所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