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KESO在《GOOGLE:作恶有奖?》听出了这样一种思维:无奸不商,无商不奸,狼和狈肯定是要一起为奸的,谁成了商人的帮手并和商人一起分享收入就成了狈.
我们在工作中,有的人拿的也许是定薪,有的人拿的也许是提成工资,我们的收入都来自客户付给老板的报酬,难道我们也是在作恶吗?
GOOGLE规则是:假如我ZOLA是美国人,我为Google带来一个AdWords或AdSense客户,我发展的客户在AdWords上花掉20美元,或者利用AdSense挣到了75美元,我将从Google那里获得20美元的奖励。于是,联想丰富的人们就从这儿联想到了安利,联想到同样利用人际关系赚钱的传销.不过,我却认为GOOGLE的产品和安利的产品是不同的,安利的人总在吹嘘他们的产品是如何比同类产品高人一等,极尽打击同类产品之词,并默许手下违规,也有默许作恶的成分在里边,同样,他们的高人一等的产品价格也有很大的泡沫在里面,这是他们的利润来源; 而GOOGLE的广告服务,我没有具体数字来进行评价,但从我Adsense提供的详尽的统计报表里,可以得到"公平"和"诚实"的信心保证,我相信每一个AdWords用户获得了帮助,我相信每个Adsense用户将会获得足额的报酬.
我的网站里的Adsense还出现了一个"安替博客"的广告呢. 需要利用媒体推广的不仅有商人和政客,还有那些自认为担负社会责任的良知者.
将好的服务交给正需要服务的人们,这无论如何是一个好事,也是应该获得报酬的.谁说抓壮丁的差事就是作恶?也许你正需要军事力量保护你的村庄的服务.是否算得上"作恶",那得看抓壮丁的人是需要保护村庄还是用来侵略村庄.GOOGLE显然不具备侵略性.
有点乱,意思无非是,Google不是那种人。
各尽其职,各取所需.拿帮GOOGLE抓壮丁的并获得报酬没什么对不起任何人的地方.
我不明白。
现在为什么每件事都可以扯到 Google 身上。
G00g10只是一个搜索工具,一个好用的搜索工具。再将这种 G00g10 神话论深化下去的话,我对 Google 的未来感到担忧。。。
现在已经有人明确拒绝使用 QQ,可当TX服务器遭受攻击而不能使用时,看看有多少人在哭爹叫娘的!?
当某样东西成了绝对的权威,你对它的理所当然的依赖性能随意 Say No 吗!?
这世界本没有偶像,但当有了那么多猪脑的粉丝后,偶像就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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